未来社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因此,现代教育不再满足于对知识的获取和积累,学习不只是对结论的记忆,学生不能仅仅具备读写、计算的能力。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学科渗透,正是立足于时代的高度,认真审视了社会发展的这一趋势。那么,怎样在语文教学中加强对初中生的法制教育呢?笔者认为方法多多,现仅举几例谈谈我的拙见。
一、离法制教育于语文知识训练之中
众所周知,语文教学首先要让学生理解字词句段的意思。在字词句段的教学中,我能够有机地渗透法制教育因素。在讲授《明天不封阳台》一文时,我将解题、分段、归纳意思、总结中心思想等语文知识教学同加强学生保护自然的意识融为一体。如:
1.怎样理解“不封阳台”的含义?
2.是否封阳台呢?(分段)
3.面对封阳台的事情,归纳“我”的感情发生了哪些变化?(段意归纳)
4.本文叙说了一个什么事情,告诉了我们一个什么道理?(揭示中心)
通过该课语文知识的讲析,学生在获得语文知识的同时,还能够深刻地体会到“人们应该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从而引发他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思索,树立他们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切实地保护自然的观念。这样,不但使学生在语文知识的世界里酣畅淋漓地遨游,而且也能够使他们尽情地在自然保护法的殿堂里呼吸着文明的空气。
二、寓法制教育于分析人物形象之中
初中学生的理解能力还是有限的,蕴含在教材中的法制因素,他们还缺乏直接的认识和接受,这就需要我们教师在语文知识训练中进行必要的归纳、概括,挖掘出蕴含在教材中的法制因素。如我教《威尼斯商人》《孔乙己》等课文时,我在学生通读课文、整体感知课文内容之后,则侧重于分析鲍西娅、丁举人等人物形象,仅仅抓住描写他们的外表、动作、语言的句段进行层层透析,揭示他们的内心世界,挖掘他们身上具有的法制教育因素。
1.让学生认真阅读“鲍西娅对‘割一磅肉’的法律解释”的句子,引导学生明白:鲍西娅不但才智非凡,精明干练、忠于爱情、友谊,而且她能够崇尚正义、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制止了夏洛克毫无人性的报复行为,从而赢得了法律上的真正的胜利,捍卫了法律的公平性和严肃性。通过鲍西娅这个人物分析,点燃了学生打击剥削、欺诈、陷害等罪恶的激情,坚定了学生爱憎分明的立场,同时也使学生从中获取了不少的法律知识。
2.在分析丁举人这个人物形象时,我说了这样一句话:孔乙己的“迂”和“麻木”,确实令人可悲可怒,但也不能因偷了几本书,就被丁举人私设公堂打了大半夜“打折了腿”,一脚踢出了门了事,连富人家一条狗也不如!请问同学们,—个沿着科举制度爬上去的丁举人,为何能够肆无忌惮地打伤没有爬上来的这个读书人?如果把丁举人的行为放到当今社会,那么将会治他的什么罪?这一系列问题的提问,激活了学生的思维,增强了学生对封建社会不合理的科举制度和不健全的法制的深刻认识。
因而,借助对语文中的人物形象的剖析,不但能够使人物形象更加鲜明突出,而且能够使学生从分析人物形象中得到的法律理念,深深植根于自己思维意识的深处。 总之,在语文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根据教材的内容,精心设计教法,借助语言文字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像春雨润物一般,把法制教育滋润于学生的心灵深处,让他们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真正地成为祖国未来的合格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