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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的思考

    作者: 【 2010-8-20 16:2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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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针对农产品生产和质量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通过调查,提出了具体应对措施,以确保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农产品贸易增加,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类健康、生命安全、民族兴旺,乃至国民经济发展。人们不仅要吃饱,还要吃好,对农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安康市农产品生产由于受地理环境、消费观念、作务水平,以及市场、信息等因素影响,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同时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结合工作实践,通过调查,提出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应采取的对策。
      一、存在问题
      1.生产基地缺乏规范
      以分散生产方式为主,一家一户种植使农产品生产难以形成规模;盲目生产,产品特色不明显;很多农户缺乏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未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生产;技术力量薄弱,缺乏检测手段,自检能力差;有的基地管理水平低,没有从根本上对农产品质量实施有效控制;未建立生产档案记录,生产质量追溯制度没有落实,责任主体过度分散。
      2.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滞后
      安康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农牧业生产占主要地位,然而,农产品基地认证目前仅56个,认证产品仅12个。
      3.市场准入制度落实难度大
      2009年底统计,全市有农贸市场128个,安康城区具一定规模的农贸市场8个,农产品卖场20个,其中,6个卖场配备了有毒有害物质速测仪,建立了检测室, 14个建有质量承诺制度,大部分卖场未建经营档案或经营台帐不健全。8个农贸市场,均为企业运作,管理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视不够,检测设施投入不足,市场准入制度无法落实。
      4.农产品生产规范化程度低,农业投入品使用不科学
      化肥、农药、兽药、激素、塑料薄膜盲目使用,造成产地环境污染,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
      5.农产品质量检验体系未建立
      检测手段落后,缺乏对质量安全全程控制。
      6.现有监管机制存在一定漏洞,农产品质量安全暗藏隐患
      目前,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涉及质监、工商、农业、环保、税务、食品、经贸等部门的多头管理,由于多部门执法,不同阶段,某些管理职能就可能交叉,往往会导致管理缺位,甚至出现部门之间矛盾,削弱执法管理力度,不合格农产品乘虚进入市场。
      二、应对措施
      1.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和管理
      经过努力,安康市基地建设规模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但优质农产品基地的规模仍然很小,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形势。要进一步加大基地建设力度,扩大基地规模,与“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等建设项目紧密结合,实现规模化生产。同时,应积极探索产业化管理和集约化经营路子。通过企业、市场、协会、合作社甚至农村经纪人,把分散种植的农民集中带动起来,形成利益和责任联结机制,力争使每个乡镇每个村,每处集中生产区域,都有企业、协会或农村经纪人带动,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基地管理,规范基地生产行为,通过协会管理、技术服务到户、产品登记到户等模式,对基地实行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组织生产、统一质量检验、统一收购销售的“五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购入制度和田间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购进使用档案和田间生产档案等,通过规模化生产、规范化管理,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还要加强产地生产条件的改善,加强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动物无疫区和植物非疫区等建设,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区域建立基地,禁止外源污染,防止内源污染。
      2.加快农业标准推广转化
      农业部已制定了多项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大多数农产品在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标准可循。但农民的标准化水平不高,质量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要密切注意国内外农业标准的变化趋势,积极主动与质量监督部门配合,及时制定并不断调整地方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体系。结合生产实际,按照市场要求,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集成,转化成通俗易懂的操作手册、明白纸,增强标准的实用性。加大农业标准宣传及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把农业标准尽快应用于生产当中,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
      3.加大品牌认证力度
      要把品牌认证作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提升价值的重点来抓。各级政府应对优质农产品认证实行奖励。认证机构要积极与企业沟通,引导企业提高对认证工作的认识,帮助企业积极争取认证,培育优质放心农产品。通过认证叫响“安康”品牌,提高我市优质农产品的商品率和品牌价值。
      4.完善质量检测体系
      加强检测监管是农产品质量控制的必要手段。我市部分县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已成立,要进一步争取项目资金,置齐检测设备,尽快达到实施监管的要求。明确检测重点,做好对基地和农户生产环节禁限用农(兽)药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抽检,强化检测,建立检测结果通报制度,通过相关媒体和简报定期通报检测结果,及时准确引导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建立检测结果追究制度,对超标产品追根溯源,落实整改,跟踪检测,跟踪执法,严禁有毒有害产品流向市场。
      5.严格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
      生产者要严格执行生产技术规范和规程,科学合理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农药、兽药、肥料、农用薄膜、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防止对产地造成污染,严格禁限用农(兽)药使用规定,禁止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在农产品包装、贮存、运输过程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不得伪造、冒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和其他优质农产品标识。
      6.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一是实行市场自检制度,经检验合格方可上市销售。二是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结果公示制度,要将检验结果及时公布,使销售者和消费者及时了解产品质量。对检验不合格的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三是对不合格农产品实行退市制度。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该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内禁止进入市场销售。四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生产者要向经营者,经营者要向消费者做出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五是实行农产品入市验证制度。对具有认证资质机构认证的实行入市验证,凭有效产地认定书、产品认证书、出入境检疫检验证明、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进入市场。对准予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实行标识、标牌销售管理。六是实行农产品包装管理制度。包装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其包装、标签等必须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否则不得上市销售。七是建立经营档案制度。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应建立健全销售档案,载明产地、来源、品种、数量、检验情况、责任人、销售去向等,保存好相关证明文件,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八是鼓励生产者、经营者规范经营,集中配送,净菜上市。九是建立信用登记评定制度。依据生产记录、经营档案、检测结果等信息评定信用等级,颁发信用等级标志牌,实行分类管理。十是实行分类查验检验制度。凡入市农产品,必须具备市县区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或委托相关组织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和具备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单,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农产品监管部门,对获取无公害认证的产品入市免检,实行抽检。对未取得相关认证(定)的农产品实行入市登记、现场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入市销售。不合格的禁止销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消费安全。
      7.加大源头整治力度
      农资执法监管机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做到法律宣传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教育规范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指导经营户建立规范的农资购销档案,对销售对象、数量、购买者身份及购买用途进行详细记载,特别是对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登记,坚决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用于瓜果菜生产。农资监管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国家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目录。结合“放心农资下乡”和农资打假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能力。农技推广机构,要加强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的筛选和推广应用,指导生产单位和农民应用综合技术,保证生产优质放心农产品。
      8.认真宣传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要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和举办讲座、培训班、印发宣传单等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为农产品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
      9.齐抓共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监管部门协力配合,广大群众全力支持,齐抓共管,着力培育优质、健康、安全、生态、文明、有序的农产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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