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建构主义作为一种重要的认知理论与现代教育观念越来越受到重视,并被广泛地应用到教学领域。将建构主义的教学观引入音乐教学过程,对解决我国音乐教学中的问题有如下启示:要转变教学观念;要改变教学模式与方法;要重视学习环境的设计和改进与完善学习评价机制。
关键词:建构主义的教学观;音乐教学;启示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0)07-0051-02
建构主义作为一种重要的认知理论与现代教育观念越来越受到重视,并已被广泛应用到各个教学领域。同时,它的不断丰富和完善,也为应用于教学过程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建构主义的教学观念
1.知识观
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对现实的纯粹客观的反映,传载知识的符号系统也不是绝对真实的表征。它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解释、假设或假说,并随着人们认识程度的深化而不断变革、升华和改写。因此,在具体问题的解决中,知识需要针对具体问题的情境对原有的知识进行再加工和再创造。它认为,对知识的真正理解,只能是由学习者自身基于自己的经验背景而建构起来的,取决于特定情况下的学习活动过程。否则,就不叫理解,而是死记硬背或生吞活剥,是被动的复制式学习。
2.学习观
建构主义认为,学生是学生自己建构知识的过程。学习不是简单被动地接收信息,而是主动地建构知识的意义。它认为,学习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背景,对外部信息进行主动的选择、加工和处理,从而获得意义,外部信息本身没有什么意义,意义是学习者通过新旧知识经验反复地、双向地相互作用的过程而建构成的。学习意义的获得,是每个学习者以自己原有的知识经验为基础,对信息重新认识和编码,建构自己的理解。它还认为,同化和顺应是学习者认知结构发生变化的两种途径或方式,同化是认知结构的量变,而顺应则是认知结构的质变。
3.学生观
建构主义认为,学习者并不是空着脑袋进入学习情境中的。在日常生活和以往各种形式的学习中,他们已形成了有关的知识经验,对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看法。它强调,教学不能无视学习者已有的知识经验,而应当把学习者原有的知识经验作为新的知识生长点,引导学习者从原有的知识经验中生长新的知识经验。它指出,教学不是知识的简单传递,而是知识的处理和转换,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需要共同针对某些问题进行探索,并在探索的过程中相互交流和质疑,了解彼此的不同想法。这些不同想法之间的差异本身就是一种宝贵的资源。
4.师生角色观
建构主义认为,教师是学生建构知识的忠实支持者。教师从传统的知识权威的传递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辅导者,成为学生学习的高级伙伴与合作者。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成为学生建构知识的积极帮助者和引导者,应努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发和保持其学习动机。建构主义认为,学生是教学活动的参与者和知识的建构者。因此,学生要学会用探索和发现的方法去建构知识的意义,要善于把当前学习内容与已有知识经验联系起来,并对这种联系加以认真思考。
5.学习环境观
建构主义认为,学习者新旧知识之间的双向互动的过程就是学习者与学习环境之间互动的过程,且学习环境由“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四大要素构成。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设计支持和激发学生思维的学习环境,要注重设计能够反映学生在学习结束后就可从事有效行动的复杂环境。
二、对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启示
1.转变教学观念
我国以往的音乐教学过分强调音乐艺术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和技能技巧的训练,教学内容也按着一定的知识体系展开,大多脱离现代生活及学生的生活经验和认知的特点,较少顾及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爱好,较少关注学生心理发展和个性的形成。而建构主义教学观要求教师要熟悉学生的音乐学习心理,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利用各种学习因素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如今,新课程标准已将通过音乐的审美过程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作为音乐教学的目标,并将音乐课的价值定位于审美体验、创造性发展、社会交往和文化传承。这些改革都与建构主义的教学观是一致的。可见,教学观念的转变是教学改革的前提。所以,在中小学音乐教学改革中必须首先转变教学观念,主要是转变知识观、学习观、学生观、师生角色观和学习环境观,并不断将零散的、个性化的经验和方法进行归纳和梳理,总结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学生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和完善评价机制等方面的经验,以指导音乐教学改革。
2.改变教学模式与方法
音乐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重要形式。因此,对音乐美的感知、感受及音乐表现与创造的乐趣只能在亲身参与音乐实践的过程中去获得。而我国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历来倾向以教师为主,进行“我教你学,我讲你听”的传承式的教学模式。这种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严重束缚着教师和学生的思维。教师不允许学生有自己独立的思考与见解,学生只能唯师是从,唯书是从,无奈地接受一个又一个“标准答案”。长此以往,不仅使学生对音乐失去兴趣,而且使学生缺乏发散思维和想象力。
建构主义的教学模式可以概括为:以学生为中心,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起组织者、指导者和促进者的作用,利用“情境”、“协作”和会话等学习环境要素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首创精神,最终达到使学生有效实现对当前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的目的。在这种教学模式中,学生是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教师是教学过程中的组织者、指导者和意义建构的帮助者和促进者,教材是学生主动建构的对象,各种媒体是创设教学情境和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和交流的手段,即作为学生主动学习和协作探索的认知工具。在这种模式中,教师、学生、教材和媒体等四要素与传统教学相比,各有完全不同的作用和彼此完全不同的关系。在建构主义教学模式下,比较成熟的教学方法主要有支架式教学、抛锚式教学、随机进入教学和情境性教学等。为此,我们借鉴建构主义教学模式和方法,进一步改变音乐教学模式和方法,应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主动地建构知识,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使学生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提高学习兴趣,通过兴趣的引导使学生更多地参与音乐实践,并能按照他们自己的爱好创造生活、感受生活,在多元化、多样化的学习过程中发展个性,并在自身经验、信念和背景知识的基础上,通过与他人的相互作用和适应社会环境的互动学习中解决问题。教师要积极为学生提供一个富有启发性的思想平台,要成为学生建构学习过程的合作者,并实现主观与客观相统一、主导与主体相结合,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音乐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
3.重视对学习环境的设计
在基础教育的音乐教学中,尽管不断地进行教学改革,使学生的中心地位不断显现,体现着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但仍缺乏学生与学习环境的互动学习,忽视对学生学习环境的设计。教师的教学设计,常常是从分析教学目标开始,而不是从如何创设有利于学生学习的情景开始,因而,严重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效果。
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总是与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即“情境”相联系的。在实际情境下进行的学习,可以使学习者充分利用自己原有认知结构中的有关经验去“同化”和“顺应”当前学习到的新知识,从而赋予新知识某种意义。这就启示我们,通过“同化”和“顺应”才能达到对新知识的意义构建。学习者与周围环境的相互作用,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知识的意义建构起着关键作用。为此,在教学中教师不要急于提出自己的观点,而是先提出一些能激发学生思考的问题,引导学生形成自己的看法,耐心倾听他们的发言,并洞察他们想法的由来,发现其合理性和局限性后再提供相应的指导,引导学生看到与其认识相矛盾的观点和事实,或者组织持不同见解的学生进行讨论,或者对学习者的见解进行提炼和概括。在建构性学习中,学生通过小组讨论、辩论等形式,在沟通合作中解决问题,教师要发挥促进学生沟通互动的作用。教师要指导学生在面对各种不同观点时,学会理清和表达自己的见解,学会倾听和理解他人的想法,并不断对自己和别人的看法进行反思和评价。由此,学生可看到问题的不同侧面和解决途径,从而对知识产生新的认识。在建构性学习中,教师应对所有学生寄以希望,给予鼓励,让每个学生都能自由地、大胆地参与探索和交流。
4.改进与完善学习评价机制
学习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方式与教育理念和教学观念密不可分。传统的音乐学习的评价主要集中在对学生的“学业考核”上,其核心是“成绩评定”,这是一刀切式的评价。这种评价的对象和目标相对单一,缺乏对学生发展的导向性,严重影响学生个性的发展和潜能的发挥。根据建构主义的教学观,应建立新的学习评价机制,即多元综合评价机制。这种学习评价机制,在评价内容上,应包括审美观和审美能力、音乐基本知识和技能,并实现单项评价与总体评价相结合;在评价方式上,要做到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并重视形成性评价。因为,对于提高学生学习质量来讲,形成性评价比总结性评价更有意义。在评价主体上,要实现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并做到自评、互评与他评相结合,以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总之,在对学生音乐学习评价中应着眼于评价的激励与改进的功能,淡化和摒弃排序和选拔的做法,将评价重点放在自我发展倾向的比较上,从而保护和发展学生对音乐的爱好和兴趣,从而帮助学生建立自信,促进学生感知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的提高,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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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