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回顾
案例:2009年12月4日13时许,宁波市象山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110民警汪煜栋和三名协警在帮助一名迷途老妇返家后,在一弄堂里遇一女青年站在路中打电话,挡住警车。警车连续鸣笛、协警劝其让路时,该女子辱骂协警。民警亮明身份后,该女子及赶来的几名男女仍围攻民警等人。汪煜栋见状拿出催泪喷雾器自卫,被一妇女咬中右手,汪煜栋等人脸部、头部多处被打出血。民警掏枪口头警告后,对方不理会并持石块冲向他,汪煜栋遂朝天鸣枪警告,枪响后一男子仍持石块扑向民警,并公然夺枪,民警果断开枪击中该男子。随即汪煜栋等人拨打120将受伤男子用警车送往医院救治。在医院,一名随警车至医院的妇女又打电话叫来多人,继续殴打民警及协警。民警汪煜栋、协警王林军、吴晓琴等人被围殴倒地。
以上案例仅是近年来袭击、围殴公安民警案件中的一个,这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蔑视和践踏;它不仅侵害了基层公安民警的人身安全,而且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严重的影响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和信任感!笔者认为,基层民警的执法能力虽然有所提高,但是也暴露出其他一些不足。总之,频发的暴力袭警事件呼唤基层民警执法素质的提高!
二、警察执法素质“弱势”的困惑及原因
(一)警察执法素质“弱势”的现状
据公安部统计,近20年来全国因公牺牲的民警达6000多人,负伤10万余人。1993年以来,公安民警平均每年牺牲300余人。近几年,公安民警在刑事、行政执法公务中遭暴力抗法的情况日趋严重,并在大多数省份呈上升趋势。仅过去4年,全国公安民警牺牲1939人,受伤26722人。2009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170人,负伤3212人。其中因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而牺牲的有23人,负伤的1803人,分别占牺牲、负伤人数的13.5%和56.1%①。警察本应是居于强势地位的行政主体,是社会法治的维护者!是什么原因造成依法行政的民警屈于执法相对人的淫威之下呢?
(二)基层警察执法“弱势”的成因
以案件为例,基层民警在这种突发性暴力警情的现场,表现的不如当事人的气势强硬,面对“强势攻击”,惨剧的发生似乎只能是必然的结果!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警察执法素质“弱势”的呢?笔者认为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基层民警身体的亚健康状态
笔者调查得知:中国基层民警平均每天工作11至15小时,平均3周才能休息一天。高强度工作、超负荷运转已经成为他们的代名词。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但在本人所实习到的派出所,即使是工作较规律的内勤也在50小时以上,至于责任区民警,加夜班、双休日不休息更是常事。大量的中心工作、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使公安民警长期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由此带来的健康问题也影响了工作质量。国内的一些调查结果表明,基层民警既要全天候做好本职工作,又要疲于应付辖区的一些“非正式警务活动”,因此胃溃疡,肾炎等疾病常常困扰着他们。此外,基层民警体能素质不硬、自卫能力低,面对犯罪嫌疑人“追不上,打不赢”,就更加凸显了基层民警身体素质上的“弱势”,这也是导致警察执法素质“弱势”的重要原因之一!
2.基层民警心理的亚健康状态
公安工作的紧张性、复杂性、突发性、对抗性常常导致基层民警的心理障碍(焦虑、倦怠心理等)。福建省以MMPI测查公安民警的心理健康状况表明,仅有32.9%的男民警和13%的女民警可确信没有心理障碍,其中男民警可能处于心理亚健康状态的比例达36%,疑似心理病态的比例达13.5%,女民警可能处于心理亚健康状态的比例达56.5%,男民警中可能有重型精神病患者,存疑待查②。
3.基层公安民警业务的“弱势”
通过开展“创新执法质量监督机制”“大练兵”等专项整改活动,基层民警的综合素质已有明显提高。但从总体上来看,距离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人民群众在充分肯定公安机关为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而做出的巨大牺牲的同时,对公安队伍意见集中在各种各样的业务问题上,究其原因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基层民警知识素质的“弱势”。派出所改革中要求基层民警“一警多能,一警多用”,基层民警要"沉"在基层之中,处理自己所在责任区内发生的方方面面的事情,要求他们成为辖区内的“多面手”,因此对基层民警的知识素质要求很高。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公安机关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民警仅占总数的57.3%,硕士和博士更是凤毛麟角;在配备基层派出所警力时,搭配是否恰当,势必会影响到该区的工作效率和成绩。现实工作中少部分民警就因为年龄、知识结构等问题,在责任区工作中不能全部胜任(处理纠纷、布置耳目、上报信息,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时感到力不从心)。可见基层民警知识素质的困乏,直接影响其执法素质的“弱势”!
(2)基层民警法治观念的“弱势”。民警执法素质的“弱势”,归根结底可概括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主要表现在:法律至上观念不强、人权保障观念不强、违反法定程序、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群众观念不强、不认真依法履行职责等方面。部分基层民警未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刻体会“执法为民”的实质,在执法活动中存在推诿拖延、弄权渎职的行为,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不作为,乱作为”,徇私枉法。更有甚者利用手中的职权“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可见,基层民警法治观念的“弱势”,是造成民警执法“弱势”的又一原因。
(3)基层民警素质考核建设的缺陷。在实践中对基层民警绩效考核,有利于促进民警深化法律至上的观念,督促其更好的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高警察队伍的素质,激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现在各派出所已形成了“工作──考核──再努力工作”的良性循环局面和长效动力机制,通过对考核结果运用奖优罚劣,有力地激励了处于中间层次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但笔者认为当前考核工作中的“盲区”对基层民警执法素质提高有阻滞!如:现今公安工作考核、评比频繁,干扰过多,且缺乏科学性。这已给基层造成忙、乱,影响基层的公安基础工作,阻碍基层民警执法素质的提高。
三、摆脱基层民警执法素质“弱势”的途径
(一)切实有效提高基层民警体能素质,加大实战演练力度
中国加入WTO后警务工作更为复杂。这就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提高基层民警的体能来抵御超负荷的工作强度!大力开展体能、技能练兵,使民警具备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需的业务本领。与此同时,各级公安机关也应定期组织民警进行体检,关心民警健康问题,并且按照各地具体情况和民警的年龄制定基层民警体能考核方案,以督促民警进行经常性体育锻炼;另外将警察的自我防范教育纳入警察教育的范围也至关重要。加大切实有效的实战演练力度,最大限度的预防、避免袭警案件的发生!在具体行动上,注意提高基层民警对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置能力、攻防转换能力、地形地物选择应用能力、自救能力等,力求战术、勤务运用接近实战,促使民警发挥各自的积极性,配合集体作战以增加实战威力。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摆脱警察执法“弱势”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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