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狄兆林不是一个多产的彝族诗人,二十余年期间只出版了一本诗集——《梦中的女儿》。创作如此少,非但没有被不断涌现出来的新兴诗人所淹没,还能够在凉山彝族诗群中形成独特的诗歌风格,不得不让人称奇。阅读他为数不多的诗歌作品,其特色很快突显出来,彝族文化符号在他诗歌中出现的频率,不像在其他彝族诗歌中那样高,语言中透露着玩世不恭,字里行间跳跃着不羁的想法,犀利的言语,自嘲中带着傲气,可以看出他对彝族文化、对大黑山真切的爱,似乎爱得轻松自如,但真正了解了吉狄兆林的诗歌,才能体会到其轻松行文背后隐藏着的深沉忧思,不断地逃离大黑山,内心却是对彝族文化发展的担忧,面对这种表面的逃离与内心牵挂的矛盾,他选择用黑色幽默的方式在诗歌中表达。
逃离——走出大黑山
彝族是一个诗歌的民族,彝族文化通过诗歌的形式传承,彝族人天然的具有诗意和灵性。民间流传着一种说法,“大凉山是出诗人的窝窝”,这不是空穴来风,当地的文化背景、地理环境、民族构成等等,为产生优秀彝族诗人提供了客观条件。不同时期的彝族文化人不约而同的选择诗歌作为他们寄存民族情感、发扬民族精神的方式,或许可以认为诗歌是最适合他们的文学创作方式。黑格尔说过,“每种艺术作品都属于它的时代和它的民族,各有特殊环境,依存于特殊的历史和其他的观念的目的”,历史的选择不是偶然的。
在彝族历史上有许多优秀的诗人,新一代的彝族诗人在他们的影响下如雨后春笋般迅速成长起来,如著名彝族诗人吉狄马加,他以民族文化先觉者的身份,自觉地将彝族文化贯穿于他的文学创作中,向读者展示彝族文化。他的成名直接激起了年轻诗人们的创作热情。吉狄兆林从1984年开始进行诗歌创作,当时同属吉狄家族的吉狄马加已经在文学上获得了一定成就,深受其影响的吉狄兆林希望自己也能够通过写诗这种方式“在城里有碗饭吃”,走出大黑山,将自己的民族文化传播出去,同时他一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彝人身份,相反可以感受到他身为彝人的骄傲,“我的黑,和火塘边的锅庄的黑/是一个妈生的。我不说。/我是死了,要用火烧掉的人。/雨要我白,我就白。/我的白,是绕山的游云白给太阳看/的那种白。我不说。/我是死了,要葬在那山顶上的人。/为什么我的眼里不含泪水?/因为我的名字叫诺苏。”(《诺苏》)他用如此轻松的语言揭示他的彝人身份,分别从描述了彝族人崇尚黑,崇拜火,死后火葬于自己土地的特点。最后,淡淡地说“我的名字叫诺苏”,这看似随意的一句,承载了诗人多少的民族情结,他明白自己作为彝族为数不多的知识分子之一,他有责任发扬自己的民族文化,而彝族文化也将成为他立足文坛,并形成自己特色的文化源泉。
寻根——守住大黑山
从昭觉师范毕业后,吉狄兆林回到火草儿村做小学教师。那是吉狄家族世居的地方,然而,即使在这样的地方,吉狄兆林也意识到了当地汉化相当严重,感到了失去民族文化的恐慌,他开始担心大黑山守不住了。他这样写到:“我总是羡慕那些比我高的身体。/但我也愿意一百年地就这样/和这些四只脚的朋友们在/一起。……为了安慰它们/请它们继续保持/对待生活的这份真诚/我常常这样说,有时也曾经/四只脚地这样想:170厘米的高度上/空气已经多么稀薄!”(《原野之一》)诗人已经深刻的感受到“空气已经多么稀薄!”,但“请它们继续保持/对待生活的这份真诚”,有过“走出去”经历,再回到大黑山的吉狄兆林,看到自己民族文化正在走向消亡,汉化的严重程度证明彝族文化存在的空间越来越小,大黑山的空气越来越“稀薄”,但他依然用轻松的语言,鼓励族人们不要放弃发展彝族文化的希望,这是一种轻描淡写的沉重。
吉狄兆林用“出去”过的人的眼光反思彝族文化的发展现状,看到了文化发展的趋势,深知一味反对文化的潮流,不如智性地接受,并不断思考合理的守住彝族文化的对策。他的观点在他的诗作中也有体现:“我看见/一只黑羊孤独地站在树下听雨。/我停下匆忙的脚步,喊:谁的羊?/这是谁丢的羊?……我的呼唤 没有得到回答。/加上它对我摇了摇头/又摇了摇头,我终于明白:这听雨的羊/是羊自己的羊。/剩下的路上我没再走那么快。我在想,/我是谁的羊。”(《原野之六》)诗人在诗中追问,“谁的羊?”仿佛在问,彝族文化应该何去何从?最终找到了答案“这听雨的羊/是羊自己的羊”,形成自己文化的特色,是使自己民族文化不被取代的行之有效策略。诗人不再是纯粹意义上的诗人,他发自内心的有了使命感,并不深奥的语言隐藏的却是深层次的思考,这才是对自己民族更加深沉的爱。
超越——追逐心中的哈那所什
哈那所什是彝族的一首歌,大意是:哪里好玩就到哪里去。哈那所什在彝语里代表世外桃源的意思,是彝族人一生追逐的地方,虽然并不存在,但它体现了彝族人心中追求更好生活的美好愿望。吉狄兆林曾在诗歌中表达过自己及前辈想走出去的愿望:“卖掉两三只羊去坐一坐飞机/后来我们就久久/仰望家乡火草尔熟悉的天空再无/言语。我记得/长这么大那还是我第一次/那么正式地把自己的厉害影响了我们的/想象力我们中竟然/谁也没有想到其实还可以自己长出/翅膀”(《冬天即将过去》)诗中朴实的语言“卖掉两三只羊去坐一坐飞机”,传递出彝族人想看看外面世界的迫切心情,诗人用凝练语言为读者勾勒出的画面,意味深长,轻松的语言与其中强烈的情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给人留下久久回味。
为了这个诗人心中的精神家园——哈那所什,吉狄兆林一次次离开大黑山,报着“这世界真他妈好玩儿”的态度到处行走,坚守着心中那块永远属于彝族的圣地,走出去的目的是为了再一次的超越自己,守住大黑山。“再后来/我去了一趟新疆/我有了一种自己的分法/我把人分成了:去过新疆的人/和没有去过新疆的人”(《去过新疆的人》),或许不了解诗歌背景的人,会觉得这样的划分无厘头,事实上说明了能够走出大黑山在当地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事,火草儿村的彝人都在追逐心中的哈那所什,诗人认为族人应该走出去,自己民族的文化必须在坚守文化内核的同时,融入先进文化中有利于彝族文化发展的部分,而彝族文化中优秀的部分,也将对他文化产生一定积极的作用。文化的发展需要文化的交流,汉文化已经进入火草儿村,但火草儿村的人还没有真正的走出去,被动的文化交流,导致的是弱势文化的消逝。
因此,诗人的忧思是沉重的。
回归——回到大黑山
有勇气走出去的人值得赞叹,走出去以后能够带着沉静心态回到大黑山的人更值得钦佩。吉狄兆林不断的“逃离”大黑山,奔向他梦中的哈那所什,最终选择回到大黑山,“回归,在少数民族先锋诗人那里,已成为树立自己独立的诗歌气质的显示最有力的举措。他们一度打着背叛的旗号‘出山’,经过一次次向山外的大世界‘亮相’后,猛然惊觉:自我的文化源流和精神根本在诗歌创作中是何等的重要。”优秀的民族诗人必须不时的回归到“文化源流”,从那里吸收文化的养分,民族诗人的诗歌气质是诗人气质与民族气质糅合的混合体,而民族气质是诗歌气质的精髓所在。吉狄兆林是先锋的民族诗人,更是一个自觉背负民族文化责任的文化人,他的诗歌“必然是经历了文化冲突洗礼后的表达与呈现,也必然是根性认同中的理性认识与感性流露。”无论是他在行为上的不断超越、回归,还是在思想上自觉的为民族文化探索发展方向,都归因于他对在自己民族发自内心的沉重的爱,“我生,在我自己的大黑山上生。/我死,在我自己的大黑山上死。”(《吮吸拇指的人》),他自己土地上每一样东西都充满了感情,甚至把自己比做彝族人赖以生存的荞麦,“我也弯着腰/我也是,海拔3800米的燕麦”(《海拔3800米的燕麦》)。感性上,吉狄兆林离不开他深爱着的土地,理性上,他更离不开他诗歌创作的文化源泉。
民俗学家们在对于文化的进化和传播现象上有一个比较统一的看法:“好似往一潭平静的水中投一石子荡起层层涟漪,石子的位置好比文化中心,石子最先激起的波环(最先产生的文化现象)荡到最外圈,距文化中心最远,而最后产生的波环(最后起的文化现象)都处于中心地带。由此可见,在文化边缘地带往往有可能找到早期文化现象的原型。”吉狄兆林深谙这个道理,不断地返回文化中心,诗人才能找到诗歌创作灵感的源泉,才能从产生彝族文化及其精神的土地中,找到真正能够诠释彝族文化的、专属的文学创作方式。他也曾说过,他不用写诗就已经是一个诗人了,他是天生就对语言敏感的人,是在大黑山里自然天成的诗人。“我只是一个诗人/我呆在这里/我只在乎/我是否和苦荞一样”(《和苦荞一样》),他是一个用行为写诗的人,沉静的心态,精神的贵族,骨子里就是诗人的人。今天的吉狄兆林依然是火草儿村的一名教师,依然是一位优秀彝族诗人,他轻描淡写地叙写着对自己民族文化的热爱,坚守着其独树一帜的诗歌品质。
[参考文献]
[1]罗庆春:《生命的突围与审美的重构——论中国当代少数民族先锋诗人的文化策略》。
[2]沙马:《从文化冲突与根性认同中谈彝族诗歌创作》。
[3]张铭远:《生殖崇拜与死亡抗拒——中国民间信仰的功能与模式》,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91年3月版。